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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36部委印发〈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7号)《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97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号)等关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大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守信典型激励力度,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知识产权局、深圳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证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新闻网 2019-11-08